| 双鸭山市集贤县全力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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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6-26 13:27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集贤县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,以关注民生为着力点,以社会救助为重点,以健全机制为根本保证,全力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。
关注民生,健全机制。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,是开展社会救助的重要保证。2003年以来,集贤县在组织、资金、管理以及程序上做到了“四个到位”、“四个规范”,即领导重视到位、资金投入到位、健全网络到位、管理机制到位;审批对象规范、发放程序规范、档案管理规范、监督管理规范。建立有效的制度是抓好社会救助的关键环节。集贤县先后制定并组织实施了《集贤县农村大病救助制度》、《集贤县农村困难人民群众救灾救济制度》、《集贤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暂行办法》等制度,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。三年来,集贤县共筹措社会救助资金2500多万元,救助4万人次,有40%已经脱贫、10%基本脱贫、50%正在脱贫。
整合资源,统筹兼顾。近几年,集贤县围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衣、食、住、行、医等基本生活问题,立足实际,整合资源,建立了以农村居民低保制度为基础,以医疗、住房、就业、教育等专项救助为主的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。同时努力抓好“一个低保”(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)、“四个救助”(开展医疗、教育、安居、殡葬救助)工作。2006年,集贤县在我市率先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。目前,已支出156万元,首批惠及的农村低保对象4022户、8730人,初步做到了应保及时保;投入大病救助资金40多万元,救助大病患者347人次。三年来,实施“西部助学工程”资助贫困大学生527人,资助资金215.3万元;投入310多万元解决了2770户危房问题,同时还投入130万元改造8个乡镇敬老院;减免殡葬费用9万余元,惠及600多个家庭。
拓宽渠道,形成合力。积极发挥各级组织捐助的辐射作用、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作用、政府“慈善超市”的阵地作用,大力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社会氛围。三年来,对农村困难家庭实施“一帮一”行动,共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0多万元,1090户实现了基本脱贫;慈善超市接收捐款9万余元、捐物15000余件,每年购买粮食20吨、棉衣300套、棉被400套、棉鞋1000双,贫困家庭凭低保证、五保证、特困证和灾民救助卡“三证一卡”无偿领取,受惠人数达2000多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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